为推进湛江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有序开展,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加快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9月21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湛江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2019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度全市参评企业435家(含省级和市级),其中22家企业被评为绿牌,398家企业被评为蓝牌,15家企业被评为红黄牌。会上,向获得绿牌的企业颁发了牌匾;获得绿牌的企业代表作经验介绍;获得黄牌、红牌的企业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并逐一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环境整改守法承诺书。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明年我市将依据领取排污许可证以及备案的企业情况,进一步扩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范围。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完善企业环保管理制度,配置专业人员专门负责企业环保管理,提高环保守法自觉性。企业要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编制环境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配备相应的环境应急物资,每年要根据预案进行实战演练。企业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做好环境信访及邻避问题化解工作,认真倾听群众诉求,构建和谐稳定的群企关系,夯实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据悉,企业环境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中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既是一项新的环境管理制度,也是推动环境管理转型的重要手段。通过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守法情况、污染防治情况、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都能得到全面的体现,有利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公众综合判断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和成效,从而能够督促和引导企业改善环境管理绩效。
通过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对评为绿牌的企业,可享受信贷、上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降低、再融资等多种便利。生态环境部门将绿牌企业列入监管执法正面清单,除投诉调查外,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对评为黄牌的环保警示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实行严格管理,加大执法监管频次,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贷款条件、保险机构适度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通报有关部门暂停授予先进企业或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而等级最差的环保不良企业在拿到红牌之后,将受到的惩戒则包括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审慎授信、在其环境信用等级提升前不予新增贷款,并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直至退出贷款、建议保险机构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通报税务部门等有关部门,取消企业36个月的退税资格、对企业及其负责人不得授予先进企业或者先进个人。在同一评价周期内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六个月内,公布的黄牌和蓝牌企业主动改善环境行为,且经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核实整改实施有效的,可申请信用修复,如存在恶意或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以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