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在我市出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成立坡头区乡村振兴发展基金……9日下午,记者从坡头(海东)乡村振兴战略动员大会获悉,该区以区、镇、行政村、自然村四级干部会议的规格,吹响乡村振兴集结号,打响我市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炮。会议发动该区坡头籍副科以上干部参加,动员其自愿回乡参与创建,为湛江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坡头经验。
坡头区乡村振兴战略方案提出,从今年开始,计划用5年时间,每年打造10个以上乡村振兴示范片和若干个示范自然村,通过先进带动后进、以点带面,争取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五年成规模,最终达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目标。
为加强乡村振兴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该区成立“坡头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由坡头区委书记、海东新区党工委书记谢伍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精准扶贫工作组(区扶贫办)、土地确权工作组和三个示范创建专责组。从区直机关抽调一批优秀后备干部成立乡村振兴办,组建专责小组开展振兴村创建。区委区政府在人财物方面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安排了长期办公场所和工作预算。
会议提出,整合全区区级涉农专项资金,由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筹使用,集中资金办大事,区财政每年预算投入不少于1500万元,成立坡头区乡村振兴发展基金,搭建坡头振兴发展投融资平台,以财政贴息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充分发挥坡头乡贤优势,发动乡贤资助建设。对区定振兴村,按工作进度、完成效果、村民人口和村场面积等要素,每季度由区领导小组审定安排扶持资金;对自发振兴发展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以年初申报振兴计划为依据,按该村总投入资金情况由区领导小组每半年审定安排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