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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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下午,2020年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会议在市司法局召开。会议听取了各县(市、区)推进落实《关于确定我市第一轮第一批次创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单位的通知》的情况,对下一步加快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由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李军主持,市司法局局长颜战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吴春林解读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比析明全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指标,特别是法治文化建设方面的标准要求。
随后,各县(市、区)汇报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开展情况,包括第一批创建单位的前期工作推进、具体时间节点、项目大体预算(投入)资金、存在困难和意见建议,同时交流了工作开展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颜战克局长发表讲话时指出,目前我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取得了成效,但与全国的标准还有差距。他要求各地要积极主动作为,对照指导标准并结合本地特色,加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创建工作的保障力度,努力争取财政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快完善创建单位硬件设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市司法局将大力协助予以解决;要注意时间节点,在今年底前完成第一批创建单位的升级改造,高质量完成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任务,一并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乡村振兴战略任务。
会议强调,各地要及时向本地党委、政府传达汇报会议精神,跟踪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成效。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以及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