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2018年)的要求进行本次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东省东升农场2017年医院精神科住院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省东升农场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升农场医院内
建设规模:广东省东升农场医院总用地面积24257.8m2,总建筑面积14245.52m2,主要包括门诊楼(3F)、医技楼(2F)、药房(2F)、住院楼(5F)、精神科住院楼(3F)、职工宿舍楼(2F)、食堂(1F)等建筑,设有床位708张。项目拟在医院内东侧预留空地扩建一栋7层精神科住院楼,地面积为1346.5m2,建筑面积为9650.4m2,新增床位432张。建成后全院共1140张床位,设有内科、外科、精神科、检验科、妇产科、五官科、接诊室、心脑电图室、B超室、经颅磁刺激室、医生办、生物反馈治疗室/治疗室、抢救室、更衣室、精神检查室、会议室、值班室、心理治疗室、病房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固废的影响。
2、营运期
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为污水处理站臭气、油烟废气、机械运行噪声、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要点
1、施工期
(1)施工废气
在施工前,将施工场地周边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防护,在建建筑用细目滞尘网围闭;在施工区配备简易洒水车等洒水工具,对施工道路、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处定时洒水;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并定时对车辆进行冲洗。同时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2)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沙池和隔油池,对于施工机械和车辆的清洗水,应先排入隔油池和污水临时沉沙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降尘、冲洗运输车辆,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区租用附近民房,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可利用医院现有的化粪池进行生活污水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对外排放。
(3)施工噪声
施工时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可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对人为活动噪声应有管理措施,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低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4)施工期固废
为了改善环境,减少水土流失,要求施工中以尽量少破坏植被,并充分利用开挖土石料,本项目将建筑垃圾和余泥渣土单独收集并统一运送弃土、弃渣运至指定余泥渣土受纳场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必须进行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营运期
(1)营运期废水
项目扩建住院楼排放废水量为144.03m3/d,全院排放废水量为392.91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和食堂餐饮污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排入项目西北面的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全院医疗废水汇集经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排放标准后,汇入陀村河。
(2)运营期废气
食堂油烟经收集并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由专用烟道引致楼顶排放;项目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到大气中;污水处理站臭气经处理工艺净化处理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合理布置通道、车位、增加周边绿化、加强管理等手段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
(3)营运期噪声
为了更好地减少噪声对职工生活带来的影响,可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合理规划布局来往车辆的车道,保持进出车流的畅通,禁鸣喇叭,严格管理停车的泊位顺序;在医院内充分利用植树种草以达降噪目的,以减少本项目各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营运期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签到危废合同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模式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带来的各类污染因素经落实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及生态环境影响均较小。综合而言,只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认真落实项目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省东升农场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13790989094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929737675 邮箱:2589984105@qq.com
公众意见表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详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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