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我市餐饮业面临极大挑战,目前尽管大部分餐饮业已经复工,但消费人气严重不足,部分企业经营步履维艰,面临生存困难。餐饮业不仅事关民生,而且与一、二产业发展息息相关。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发放餐饮消费券成为各级政府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回暖、提高居民幸福感的有效手段。
据悉,湛江市人民政府将发放10万张“湛江·中国海鲜美食之都”餐饮消费券,总金额达500万元。2020年4月18日至24日,全体在湛人员(包括域外来湛人员),可通过微信手机端在“湛江政府网”(“公共服务”栏目)、“湛江市商务局”、“湛江日报”、“湛江市广播电视台”、“湛江TV”、“湛江唯食网”、“网信湛江”等7个公众号上报名预约。4月24日11时,消费券发放平台系统将随机抽取5万名消费者。被抽中的消费者将收到微信提示,可根据提示信息点击领取两张餐饮消费券,成功领取后即自动存入微信卡包。一个微信号只能被抽取一次。餐饮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14天内有效,过期作废。
成功领券的消费者到参与本次活动餐饮商家消费,结账前须向商家出示餐饮消费券信息。消费券通过微信支付扫码核销,支付金额自动扣减。餐饮消费券不兑换现金、不找零、不得转让。消费满100元只可使用一张50元券,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
目前,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湛江市饮食服务业商会等广泛发动下,各餐饮商家报名非常踊跃,活动范围覆盖全市各县(市、区)。
“湛江•中国海鲜美食之都”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规则
为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宣传推广“中国海鲜美食之都”城市品牌,4月18日至24日,湛江市人民政府联合我市餐饮商家发放“湛江•中国海鲜美食之都”餐饮消费券(以下简称“餐饮消费券”)。活动规则如下:
1. 发放规模和面值
餐饮消费券(注:电子券)共发放10万张,发放总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每张消费券面值50元。
2. 参与人员
全体在湛人员(包括域外来湛人员)。
3. 报名预约
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手机端在“湛江政府网”(“公共服务”栏目)、“湛江市商务局”、“湛江日报”、“湛江市广播电视台”、“湛江TV”、“湛江唯食网”、“网信湛江”等7个公众号上报名预约。报名预约期限:2020年4月18日11时至4月24日零时。
4. 发券方式
2020年4月24日11时,消费券发放平台将随机抽取5万名消费者。被抽中的消费者将收到微信提示,可根据提示信息点击领取两张餐饮消费券,成功领取后即自动存入微信卡包。一个微信号只能被抽取一次。
5.使用方式
成功领券的消费者到参与本次活动餐饮商家(详见预约平台系统商家列表)消费,结账前须向商家出示餐饮消费券信息。消费券通过微信支付扫码核销,支付金额自动扣减。餐饮消费券不兑换现金、不找零、不得转让。消费满100元只可使用一张50元券,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
6.使用期限
自发放餐饮消费券之日起14天内有效(2020年4月24日11时至5月7日24时),过期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