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托育行业典型火灾案例:
案例一
2022年9月19日,广西柳州香桥路一家午托中心突发火灾。该起事故中共疏散80余名师生,所幸扑救和疏散及时,无人员伤亡。据了解,此次导致起火的原因是电表箱短路。
案例二
2021年6月25日,位于河南省柘城县远襄镇北街村的震兴武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11人受伤。据调查,造成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是,起火建筑未形成有效的防火分隔,起火房间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作为隔墙,起火房间火灾荷载较大,火情发现晚,初期处置不力。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震兴武馆违规集中留宿学员,起火建筑逃生通道不符合要求、违规在外窗上设置铁栅栏,着火物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等。事故调查组认定,震兴武馆违法组织武术馆学员开展武术培训,未依法办理办学许可证;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指出的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火灾发生后,没有及时报警,组织学员疏散不力。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托育行业消防安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火灾风险
一是未办理消防手续。部分托育机构未向住建部门申报消防许可,建筑设置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导致存在先天性的消防安全隐患。如,部分托育机构违规设置在居民住宅、地下室、临时搭建的房屋内,建筑耐火等级、托育机构楼层选址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甚至设置在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的建筑内,火灾危险大。
二是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托育机构负责人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按规定落实日常消防检查,也没有定期组织疏散演练,发生火灾时,托育机构员工不知如何应对。
三是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部分托育机构存在楼道、门厅、楼梯间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甚至在疏散通道、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四是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部分托育机构存在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没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等现象,致使火灾发生时,不能发挥作用。
五是用火用电不符合相关规定。部分托育机构存在随意私拉乱接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厨房未按要求使用燃气设施等现象,极易引发火灾。
工作建议
一、要确保场所的合法性。托育机构投入使用前,要通过住建部门的审验或备案,确保场所的合法性,解决先天性隐患等问题。
二、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托育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制定并落实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三、强化用火用电管理。托育机构不得使用蜡烛、蚊香、火炉等明火,禁止吸烟,并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应当使用合格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并敷设在难燃或不燃材料上。营业期间禁止一切动火作业。
四、要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要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等畅通无阻,没有堵塞、封闭、占用、上锁等现象。托育机构不得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障碍物,必须设置时应保证火灾情况下能及时开启。安全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使用转门、卷帘门、推拉门、折叠门和设置金属栅栏。
五、要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六、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每月及节假期日、寒暑假、新班开课、复课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巡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以及电器使用管理等情况。
七、加强培训期间值班值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且每班不少于2人。
八、加强消防培训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通过消防安全培训并取得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合格证;托育从业人员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具备协助婴幼儿疏散逃生的能力,确保全员做到“一懂三会”(即,一懂:懂得本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火灾危险性。三会:会报警,发现火灾后会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会灭火,发生火灾后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懂得逃生技巧,发生火灾后迅速逃离现场),熟练掌握“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各托育机构要针对婴幼儿制定专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托育从业人员协助婴幼儿应急疏散的岗位职责。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消防演练,尤其是要针对婴幼儿没有自主疏散能力的特点,加强应急疏散演练。
公民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湛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