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余毅菁通讯员祝桂峰 到2020年,广东需垦造水田30万亩。近日,省国土厅召开媒体通气会,对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进行解读指出,2020年全省需完成30万亩垦造水田任务,分4期完成,同时鼓励农民拆旧,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水田。
需兑现补水田承诺近12万亩
长期以来,广东进行道路工程等非农建设占用水田都是以兑现承诺方式进行,截至2017年到期需兑现的补水田承诺为11.97万亩。
省国土厅指出,全省可开发为水田的后备资源向来十分匮乏,垦造水田进度缓慢,但如不按时完成兑现承诺要求,将影响广东用地报批,水田占补平衡已成为制约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瓶颈”。
去年9月省政府正式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明确“政府牵头、省级监管、市级验收、乡镇村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实施建设”的模式推进,由省政府为出资主体,省级财政拨款34亿元作为垦造水田资本金,省建工集团和省水电集团作为省级实施主体,并下拨每个集团各17亿元资本金,计划到2020年,全省需垦造水田30万亩。
113个垦造水田项目已动工
垦造水田项目具体如何开展?《方案》指出,全省30万亩垦造水田任务将会分4期完成,在地块选址上,原则要求连片度在50亩以上,坡度在15度以下,地块地类可以是农用地中的旱地、水浇地等;2277个省定评困村垦造水田的地块还包括非耕地的原地、坑塘水面地等。而在垦造水田项目开展的审批流程上将会缩短至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加快项目开展。
为确保水田垦造质量,省国土厅将会全面加强监控。省国土厅副厅长杨林安在会议上指出,目前已经建立起定期通报制度,并逐步实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监管模式。“每天上传项目施工相片和无人机航空影像,进度、工程量都会一目了然”。
截至今年1月15日,全省已进行招投标垦造水田项目464个共12.72万亩,其中已经动工的为5.05万亩113个垦造水田项目。在已经动工的项目中,属于省建工集团的有14个项目12.52万亩,属于地方自行开垦的项目99个2.53万亩。先行启动湛江雷州、韶关南雄两个试点项目,创造了“垦造水田雷州模式”。
农村拆旧复垦不得强行拆迁
此外,《方案》强调,鼓励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通过拆除旧房、空心村改造、整村搬迁等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田。近期广东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下称《试行方案》)明确指出,广东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农村拆旧复垦工作,通过拆旧复垦全省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将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
《试行方案》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起,在珠三角地区9个地级以上市(不含龙门县等9个县市)范围内出让商业、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不含“三旧”改造用地)要与全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形成的复垦指标挂钩,没有复垦指标或复垦指标不足的,不得出让商业、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
而农民拆旧复垦农田,将来交易产生的“复垦指标”收益如何分配?复垦的农地的土地如何归属?《试行方案》提出,复垦指标收益扣除成本后,净收益按5%、5%、15%和75%的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而拆旧工作完成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对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土地使用权人核发《退出建设用地证明书》,复垦后形成的农用地仍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按农用地用途使用。
《试行方案》强调,全省农村拆旧复垦工作,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拆迁,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摊派任务。强化后期管护,未经批准,严禁擅自用于非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