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中共湛江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湛江市委关于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决定》后,湛江市检察院党组对此高度,坚决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于3月12日出台了《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我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为该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思路、基本原则和具体举措,全力为新时代湛江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意见》明确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该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工作思路为:围绕建设“六个湛江”、营造“六个环境”的思路,即围绕建设平安湛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围绕建设法治湛江、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围绕建设活力湛江、营造诚信开放的营商环境,围绕建设廉洁湛江、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围绕建设美丽湛江、营造山清水秀、碧海蓝天的生态环境,围绕建设幸福湛江、营造城乡一体的发展环境,努力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指出,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要坚持三项基本原则,一是立足职能,依托办案;二是突出重点,精准服务;三是树立检察工作新理念,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意见》强调要围绕建设“六个湛江”,营造“六个环境”:围绕建设平安湛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方面,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各类危害重点项目建设的犯罪,积极促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围绕建设法治湛江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方面,要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健全和落实严防冤假错案的制度机制;围绕建设活力湛江营造诚信开放的营商环境方面,要服务和保障开放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快主动为“一通道、一港区、一示范”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建设廉洁湛江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方面,要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促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围绕建设美丽湛江营造山清水秀、碧海蓝天的生态环境方面,要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围绕建设幸福湛江营造城乡一体的发展环境方面,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维护农村改革发展大局,积极参与专项治理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意见》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密切关注党委政府推动我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各项任务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的部署情况,主动认领任务,提供精准服务。市检察院将建立服务保障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典型案例评选与发布制度,每年在全市检察机关评选10个典型案例,把案例作为向社会宣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