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湛江开发区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对138项行政许可等事项,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和优化准营管理等四种方式,进行分类改革。目前,该区为全市唯一符合中央、省部署的“证照分离”改革范围。
据悉,“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是湛江开发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的重要途径,也是释放开发区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和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本次将对138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行分类改革,其中106项为复制推广上海浦东新区的事项,32项为广东省权限范围内新纳入改革试点的事项,改革试点期限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