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遂溪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第157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遂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报请上级交管部门同意在所属辖区遂溪县城月镇、北坡镇、遂城镇等重要道路建设安装交通监控卡口以及新增S293线遂溪县遂城镇铺塘路段测速设备,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超速及越(压)线、冲闯红灯、货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车辆抓拍取证。相关设备已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通过,按照规定对道路交通监控卡口及测速取证设备向社会正式公告。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即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20日,正式启用时间为2021年03月21日零时,公告期满对今后抓拍取证的违法车辆将录入到公安交管系统实施处罚,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规,确保交通安全。具体道路交通监控卡口测速设备公告如下:
一、新增测速设备:
S293线省道遂溪县遂城镇铺塘路段(双向);
交警提示:大型车限速60km/h,小型车限速80km/h
二、红绿灯电子警察卡口等抓拍取证设备:
1、G207线国道遂溪县遂城镇文化广场十字路口红绿灯;
2、S293线省道遂溪县遂城镇松源十字路口红绿灯;
3、遂溪县遂城镇人民路与中山路交汇十字路口红绿灯;
4、遂溪县遂城镇中山路违停抓拍球机;
5、S375线省道遂溪县岭北镇十字路口红绿灯;
6、S375线省道遂溪县岭北镇工业园路口红绿灯;
7、G207线国道遂溪县城月镇太平(十字)路口红绿灯;
8、S374线省道遂溪县北平镇十字路口红绿灯;
以上监控取证设备将于2021年03月21日0时起正式启用交通电子警察抓拍处罚,特此公告。
遂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