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江苏南京“2·23”重大火灾等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明确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压实各地属地监管责任和各有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有效提升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3月5日,湛江市组织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示范教学现场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住建、公安、消防等13个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各消防救援大队长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明忠出席会议并讲话,支队王伟轩政委、韩彬副支队长陪同解答疑点难点。
会上,参会人员现场观摩了霞山区东新街道办事处东山村委南柳中村的3个室内、1个室外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示范点,市消防救援支队李科演同志现场教授物理分隔、安装简易喷淋和充电桩等方式方法,明确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标准。黄明忠常务副市长就进一步压实各地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有效提升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吸取江苏南京“2·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立即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尽快完成至少3个示范点的建设并参考市级做法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进一步研究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建设经费问题,克服困难强化整治。同时要进行广泛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和逃生自救能力,营造稳定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