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从市生态文明创建办获悉,经市生态文明区城镇村考评组考评和明查暗访,湛江市第五批生态文明城镇村顺利通过验收:雷州城被评为市生态文明城,遂溪城月镇等16个镇被评为生态文明镇,东简街道后湖村等1011条村被评为生态文明村,其中坡头官渡镇田头屋村等60条村被评为生态文明先进村。
经考评,雷州城结合“创卫创文”,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城创建,取得较好效果。第五批创建镇多是边远小镇,基础条件差,工作难度大,但各创建镇积极克服困难,经过几年的努力,基本完成达标任务。各地参与创建生态文明村的积极性较高,第五批1011条生态文明村生态设施项目基本建成,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村风民风明显好转。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3年市委市政府开始实施《湛江市创建生态文明区城镇村五年行动计划》,要求力争用5年时间,力促全市城乡生态文明建设有新的飞跃、质的提升。全市所有区、城、镇全部达到生态文明标准,50%的村建成生态文明村。每年创建一批,考评达标一批,分五批完成。近五年来,我市各地结合实际,按照创建目标,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成效,基本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全市赤坎、霞山、坡头、麻章4个区创建成生态文明区,徐闻、廉江、吴川、遂溪、雷州5个县(市)城创建成生态文明城。80个镇被评为生态文明镇,6106条村被评为生态文明村。